消息学校入驻客服中心网站导航

手机版登录注册
政法干警专题
QQ群

新闻详情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刑法学基础知识(3)

本文由:新乡公务员网校   编辑于:2011-08-12

  一、刑法的概念

  所谓刑法,指的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政治上、经济上的统治,以的名义制定的,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并应给予什么样的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指的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切形式的法律规范,其中包括刑法典,同时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狭义刑法,即中国的刑法典,它是由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完整而系统的有关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规定。

  三、刑法的特征

  1.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广;

  2.刑法是其他法律部门的保护法;

  3.刑法的强制力程度较其他法律的强制力程度严厉得多。

  四、刑法的属性

  刑法的本质属性——刑法的阶级性。刑法除具有阶级性这一本质属性外,还具有社会性、文化共同性、规范性、强制性等非本质的其他属性。

  五、刑法的任务

  1.我国刑法的首要任务是运用刑罚同危害安全的犯罪作斗争,保卫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

  2.我国刑法的根本任务是运用刑罚同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财产的犯罪作斗争,保卫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3.我国刑法的重要任务是运用刑罚同一切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犯罪作斗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我国刑法的中心任务是运用刑罚同一切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作斗争,保障社会主义。

  六、刑法的体系

  所谓刑法的体系,指的是刑法的组成与结构。我国刑法的体系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编、章、节、条、款、项、段。

  七、刑法的解释

  所谓刑法的解释,指的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刑法的解释按解释的方法为标准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指的是对刑法中使用的单词、概念、术语,根据语言结构规则,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论理解释,指的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对刑法条文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论理解释又分为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两种。

  刑法的解释按解释的效力不同,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立法解释,指的是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立法解释具有与刑法同等的效力,司法机关必须遵照执行,因立法解释实际上是对法律的一种补充。司法解释,指的是高司法机关对刑法所作的解释。学理解释,指的是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研单位或者学者从学术理论角度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

  八、刑法的原则:

  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就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但该原则的四项基础则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

  (1)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律,行政规章不得规定刑罚,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判例也不应作为刑法的渊源。

  (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

  (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4)禁止的不定刑与的不定期刑。

  (5)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只能将值得刑罚科处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禁止将轻微危害行为当作犯罪处理;处罚程度必须适应现阶段一般人的价值观念。

  (6)对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

  (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区别。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扩大解释,但如何厘定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界限,则是一个难题。从形式上说,扩大解释所得出的结论,没有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即在刑法文字含义的“射程”之内进行解释;而类推解释所得出的结论,超出了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即在刑法文字含义的“射程”之外进行解释。从着重点上说,扩大解释着眼于刑法规范本身,仍然是对规范的逻辑解释;类推解释着眼于刑法规范之外的事实,是对事实的比较。从论理方法上说,扩大解释是扩张性的划定刑法的某个概念,使应受处罚的行为包含在该概念中;类推解释则是认识到某行为不是刑法处罚的对象,而以该行为与刑法规定的相似行为具有同等的恶害性为由,将其作为处罚对象。从实质上而言,扩大解释的结论在公民预测可能性范围之内;类推解释则超出了公民预测可能性的范围。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平等适用刑法,也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刑法第4条明文规定了该原则。平等适用刑法,是维护合法权益的要求,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预防犯罪的要求,是实值追求的要求,是作为规范的刑法本身的要求,是法治的要求。

  平等适用刑法的具体要求是: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予以平等的保护;对于事实犯罪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认定犯罪;对于任何犯罪人,都必须根据其犯罪事实与法律规定量刑;对于被判处刑罚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

  3、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含义是,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刑法第5条明文规定了这一原则。罪刑相适应,是适应人民朴素的公平意识的一种法律思想,是罪与刑的基本关系决定的,是预防犯罪的需要。

     2011河南政法干警考试信息请关注政法干警考试网 http://zhengfaganjing.peixun360.com

  公务员考试网 http://gongwuyuan.peixun360.com

相关推荐